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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三山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三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

       导读:三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高新技术企业 培育力度,提升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和质量,促进高新技术企业 健康快速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三山经济开发区现有高企72家,全市高企1037家。芜湖 经开区203家、高新区156家,同比,三山经济开发区的高企 培育工作主要存在培育源头不足问题。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

芜湖市三山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三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

三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高新技术企业 培育力度,提升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和质量,促进高新技术企业 健康快速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三山经济开发区现有高企72家,全市高企1037家。芜湖 经开区203家、高新区156家,同比,三山经济开发区的高企 培育工作主要存在培育源头不足问题。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计划实施方(2021-2023 年)的通知》(芜政办〔2020〕29号)文件精神, 下达三山 经济开发区2021-2023年高企目标数分别为95、120、150家。 

二、重点任务 

1.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以科技型中小企业、规上工 业企业、招商引资企业为企业源,强化高新技术企业源头培育。 组织创新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开展国家科技型中小 企业评价入库工作,按照主要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 高新技术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达到 一定比例等条件建设培育库。支持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对招引的省外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的,帮扶指导开展高企整体迁移 手续,并同等享受相关政策;对省外高新技术企业在园区内设 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生产类子公司,直接纳入高新技术 企业培育库予以支持。 。 〔责任单位:投促一局、投促二局、财 经局、三山税务局〕 

2.完善培育服务体系。以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服务机构 等为重点,建设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机构,指导入库企 业尽快补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短板。设置入库企业培育发展台 账,建立挂钩帮扶机制,对每家企业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针 对知识产权挖掘与保护、研发费用归集及账目设置等薄弱环 节,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给予针对性的帮扶指导。建立健 全“众创空间一孵化器一加速器”全链条孵化服务体系,将孵 化培育高企作为孵化载体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新认定国 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市级奖励基础上额外给予20 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资助。对科技企业孵化器每孵化 一家高企给予10万元奖励,每孵化一家高企培育企业给予5 万元奖励。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园区、战新基地,规划建设集研 究开发、孵化加速、成果转化、创投基金、服务机构、 、 专业化 运营于一体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打造高企孵化和成长的摇 篮。抢抓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和G60科创走廊建设机遇,持 续开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芜湖地方赛等双创活动,举办大院大所合作暨科技成果对接会,推进一批创新成果落地转化。〔责 任单位:投促一局、经发局、人社局〕 

3.优化科技创新政策供给。加快构建高企全成长链条的支 持机制,遵循高企发展规律分类施策。全面落实高企税收优惠、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等相关税收政策,降低企业研发 创新活动成本。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省高企培育企业在享 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础上,给予上一年度研发费用10%一次 性奖励,最高20万元。对市相关部门推荐申报高企的企业, 给予每家3万元一次性申报补助。对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企 在省奖励基础上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开展 “瞪羚”企业 培育工作,对市“瞪羚”培育企业按研发投入给予最高50万 元一次性奖励。加大对规模以下高企“升规”、规模以上企业 “升高”的政策支持,对高企首次“升规”和规上企业首次“升 高”,在高企奖励基础上再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建立 研发准备金制度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企业,给 予新增研发投入10%补助。落实《芜湖市关于引导全社会加大 研发投入的实施意见》规定,对全市“研发双50强”企业予 以奖补。建立健全三山经济开发区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在国家、 省、市科技政策奖励基础上额外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对当年新 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 进入市瞪羚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高企培育备案成功的企业给予0.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入库 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0.5万元奖励。对中介服务机构代 理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当年通过认定的本区企业总数达30家的 给予10万元奖励,达20家的给予5万元奖励,达10家的给予 2万元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产品,每件给予1万 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财经局、投促一局、三山税务局〕 

4.丰富政策培训形式。进一步拓展培训方式,组织编制三 山经济开发区科技创新政策汇编,结合科技创新“云讲堂” 、 高企专项培训、一对一辅导等形式,抓住高企发展的重点环节, 通过强化研发费用归集、研发组织管理、研发平台建设、科技 人员激励等业务培训,重点解读高企政策和申报流程,以高企 认定促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引导科技咨询、知识产权代理等 服务机构为高企申报提供专业化服务,通过绩效评价引导更多 社会服务机构服务高企。〔责任单位:投促一局、财经局、三 山税务局〕 

5.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集聚。聚焦科技、产业、科技创新 公共服务等领域,加大各类人才政策向高企倾斜力度,为产业关 键核心技术突破、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智力支持。继续面向全球广 泛招引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进一步修订完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 队扶持政策,全面提升团队项目招引、遴选、评审、谈判和落地 服务水平。〔责任单位:投促一局、投促二局、投资促进中心、经发局、人社局、财经局、兴众风投公司〕 

6.拓宽高企投融资渠道。引入各类风险投资机构、创业投 资机构和私募基金,充分发挥政府天使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加大 对初创型中小企业投资。深化高企与各类基金的对接,逐步增大 各级各类政府投资基金规模,将高企列为重点投资方向。积极推 动高企股份制改造,支持企业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 牌、科创板上市。落实高企科技保险补助政策。 〔责任单位 投促一局、财经局、兴众风投公司、龙湖担保公司〕 

7.营造高企发展良好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优 化办事流程,科技、财政、税务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在符合相关 政策规定的基础上,简化对高新技术企业推荐过程中的审查内 容,畅通申报渠道,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服务指导。常态化推进 “四送一服”,做好做优企业服务工作,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 围和有利于促进高企发展的一流营商环境。 〔责任单位:投促 一局、财经局、三山税务局、经发局、投资服务中心〕 本方案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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