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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毕节市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新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导读:毕节市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新平台建设实施方案为加快构建支撑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产业体系,建设一批能够有效实现技术创新资源共享,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共性技术研发、技术转移服务、公共技术服务和创业孵化服务的创新平台,夯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创基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围绕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申报创建,积极实施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到2020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0家;建成省级工程.....

毕节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毕节市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新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毕节市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新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构建支撑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产业体系,建设一批能够有效实现技术创新资源共享,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共性技术研发、技术转移服务、公共技术服务和创业孵化服务的创新平台,夯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创基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申报创建,积极实施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到2020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0家;建成省级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或技术创新中心6个,企业技术中心达到5家,院士工作站达到3个;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个,省级众创空间5个;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3个。培育建成一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众创空间。通过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快产业技术转移和转化,促进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和技术创新能力明显提高,推动产学研合作不断加强。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充分发挥政府在战略规划、财政投入方面的作用,建立以企业投资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资贸相结合的协同创新体系,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本链、人才链融合。

(二)突出重点,合理布局。以毕节经济开发区为重点,紧紧围绕装备制造、新材料、光电储能等优势产业的需求,选准主攻方向,集中优势资源,突出有限目标,逐步建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技术创新平台体系。

(三)整合资源,开放共享。积极引导和调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等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重视挖掘和整合现有资源,通过有效调控增量资源,激活存量资源,加强开放合作,突出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优化各类资源的整体配置,提高技术创新平台资源利用效能。

(四)创新机制,持续发展。将创新平台建设作为深化科技  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完善高效的投入机制、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科学协调的管理制度,提高平台建设和运行的科技效益,形成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科技型企业培育,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和鼓励企业围绕产业发展需求,积极参与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引导企业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应用,主动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创新平台建设和人才团队培养,着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一批大学生创业企业、种子企业、小巨人成长企业、小巨人企业和创新型领军企业的科技型企业成长梯队,使全市科技型企业成长梯队数量有所突破;筛选创新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属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进行个性化培训辅导,使其尽快进入高新技术企业队伍,使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实现大的提升。到2020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0家。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对三年期满重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定经费补助。(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搭建共性技术创新平台,提高高新技术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申报创建工作为目标,鼓励和引导企业和科研院所围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光电储能、生物医药、新型煤化工等产业和行业发展共性需求,集成创新资源,搭建一批技术创新中心或工程 (技术) 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到2020年,省级技术创新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达到6个,省级企业中心达到5个。对新获认定为国家和省级的技术创新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和50万元补助。通过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着力突破一批制约高新技术产业和行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瓶颈,研发一批新产品、新工艺,掌握一批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发挥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和行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完善产学研合作体系,加强产业链上下游的高效联动和协同创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推动产业技术转移和转化。

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技术成果转移和转化机制,强化技术转移和转化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充分利用贵州技术市场网络平台开展技术转移、成果推广,开展技术开发、转让、引进等技术转移服务活动。提高科技成果集成、转化、推广和应用能力,加速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带动形成一批特色突出、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推动高新技术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以生产力服务中心为载体,加强科技示范服务机构的培育,力争培育成功1家以上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搭建产业孵化载体,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以龙头骨  干企业为依托,积极培育、搭建一批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或创新创业基地。针对不同成长阶段科技企业的需求,为科技企业和科技创业者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和多元化的一站式服务,帮助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到2020年,全市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增至2个,省级众创空间增至5个。努力建立健全科技创业孵化服务体系,提升科技企业孵化能力。充分利用广州、深圳等的帮扶优势,通过建立科技服务分支机构等方式,发展和建立一批高水平的科技中介服务组织,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技术信息、技术咨询、研发设计、试验检测、标准制定和人才培训等综合技术配套服务。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协同推进工作。成立毕节市高新技术  产业发展创新平台领导小组,  由市政府分管科技的领导任组长,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及各县 ( 区 )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成员,加强对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日常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改革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推动改革发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加强经费投入,做好资金保障。市级财政要保障应用研究与开发经费的投入,为创新平台的建设提供一定的引导资金。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与企业建立战略协作关系、利益联盟,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进行服务产品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推动相关科技融资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各类创新平台的税收优惠政策,提高企业创新创造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强化指标监测,及时评估成效。以全市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的监测为抓手,着力加强科技创新环境及基础、科技活动投入、科技活动产出、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创新指标的统计和调度,对市直、县(区)、产业园区、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和评估,及时向社会公布改革成果。(牵头单位:市督查考核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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