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资格认定和维持需满足多项条件,其中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 和 “研发费用占比” 是关键指标。资产处置收入(如不动产、股权转让收益)是否影响高企资格,需分以下两种情况分析:一、资产处置收入是否影响“高新收入占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规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所得税法》.....
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资格认定和维持需满足多项条件,其中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 和 “研发费用占比” 是关键指标。资产处置收入(如不动产、股权转让收益)是否影响高企资格,需分以下两种情况分析:
一、资产处置收入是否影响“高新收入占比”?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规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所得税法》 明确:企业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如固定资产、股权转让)、股息红利收入等。因此,资产处置收入(如固定资产、股权转让)需计入“总收入”,并且是按收入全额,而非以会计确认的净额。若资产处置收益较高,可能导致总收入增加,从而拉低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影响高新企业资格。
二、资产处置收入是否影响“研发费用占比”?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第三条第(六)项规定,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是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值。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口径计算。资产处置收入不计入“销售收入”,因此 不影响研发费用占比。即使企业有大额资产处置收益,只要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标,仍符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