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桐乡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配套政策实施细则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创新意识和能力,发挥好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对我市单位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配套政策支持。根据《桐乡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桐政办发〔2025〕11号)要求,制定本细则。一、支持奖励的对象及标准(一)对首次认定或整体迁入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其中规上工业企业给予最高15万元的奖励,其余企业给予.....
桐乡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配套政策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创新意识和能力,发挥好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对我市单位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配套政策支持。根据《桐乡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桐政办发〔2025〕11号)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支持奖励的对象及标准
(一)对首次认定或整体迁入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其中规上工业企业给予最高15万元的奖励,其余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
(二)对通过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二、申报材料
桐乡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请表。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请单位按要求填写《桐乡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请表》,连同申报通知的其他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所在镇(街道)科技管理部门。
(二)开发区、各镇(街道)科技管理部门对有关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
(三)市科技局会同财政局审核后,按相关程序发文公布获得配套政策的名单。
四、附则
(一)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涉及奖励事项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此前出台政策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二)本细则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